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报名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财办会〔2023〕15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报名工作。
2.请各位申请者于8月25日前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和《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fjczkjr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周六)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
4.联系电话:0591-87097318,0591-87097389。
附件:
1.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15号)
2.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
3.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