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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莆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及官方查询入口
服务支持:福建会计服务网、莆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福建省财政厅
购买网址:https://www.fjkuaiji.com/jxjy.html
查询网站: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点击此处即可查询>>
查询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相关事项:
1、继续教育对象:我省辖区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参加网络教育应从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会计管理”专题专栏公布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中选择。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由省财政厅上传至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2025年9月26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试运行前已登记在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的继续教育学分,由会计人员凭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个人档案中的“继续教育信息”截图进行学分申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已有相应记录的无需重复申报),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3、面授教育: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单位组织面授教育培训,应由财政部门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创建用户。中央驻闽单位、省级单位用户由省财政厅创建,其他单位用户由同级财政部门创建。单位申请创建用户应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等信息。培训前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用户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继续教育备案,经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单位继续教育导入”功能上传培训记录,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登记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