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会计
2026-02-17

根据《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会职办〔2026〕1号)文件要求,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漳州市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应于2026年3月13日至3月23日期间注册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功能”模块填写申报内容(2026年3月24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并开始填报信息的人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至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前可修改申报信息。

(二)继续教育材料提交要求

1. 申报人员需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情况,并经个人信息采集所在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和盖章。

2.人社部门的继续教育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要求,提供完成验证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 申报人员请于2026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工作日期间,拨打电话提前预约材料受理审核时间(联系电话:0596-2027910),纸质申报材料应于2026年3月24日至4月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将材料送达至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5号漳州市财政局517室会计科进行审核。

(三)咨询电话:漳州市财政局会计科,0596-2027910、2026035;漳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596-2024742。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会职办〔2026〕1号)

2.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

漳州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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